民法典中不動產物權如何設立 法律 關注:1.42W次 民法典中不動產物權如何設立不動產物權必須登記才能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標籤: 民法典 不動產 房產糾紛 設立 物權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vpedv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