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情形下可以判決准予離婚 法律 關注:9.12K次 些情形下可以判決准予離婚民法典相關規定為,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如感情確已破裂,應准予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5、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6、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標籤: 判決 離婚 准予 婚姻家庭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v9lz9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