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五年內又多次盜竊是否構成累犯 法律 關注:1.41W次 出獄五年內又多次盜竊是否構成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條: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標籤: 出獄 刑事辯護 累犯 刑事犯罪辯護 盜竊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pokpw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