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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起訴執行判決

欠錢起訴執行判決

欠錢起訴執行判決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審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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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起訴後怎麼判決

欠款不還,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償還欠款。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訴材料後,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受理、立案後法院會根據事實和證據作出判決,如果判決原告勝訴,那麼敗訴一方承擔訴訟費用,但原告的訴訟請求並不一定會全部支持。
提起民事訴訟時需準備:民事起訴狀,對方身份證複印件(企業則為營業執照),證據清單和證據材料(即對方欠款的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
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 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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