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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補償款退規定是怎樣的

徵地補償款退規定是怎樣的

徵地補償款退規定是怎樣的
徵地補償款退規定是怎樣的
多支付徵地土地補償款應予退還。被徵收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額外的徵地土地補償款屬於不當利益,徵收人可以請求被徵收人返還取得的利益,被徵收人主觀存在惡意的徵收人有權要求其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第九百八十七條
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並依法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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