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婚姻關係變化引起的拆遷糾紛處理 法律 關注:6.03K次 因家庭糾紛引起的你好!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關於執行刑法若干問題的具體意見(浙高法刑[1999]1號)第101條規定,故意毀壞財物罪,以2000元為“數額較大”的起點,所以根據你説的情況,當事人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標籤: 拆遷 徵地拆遷 家庭婚姻 土地徵收 糾紛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o349z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