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職務侵佔罪法庭辯護

職務侵佔罪法庭辯護

職務侵佔罪法庭辯護
職務侵佔罪辯護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o1dx6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