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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有產後抑鬱症能離婚嗎

妻子有產後抑鬱症能離婚嗎

妻子有產後抑鬱症能離婚嗎
妻子有產後抑鬱症能離婚
一、一方有抑鬱症能離婚,可以使用如下方法離婚:
1、協議離婚,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並簽訂離婚協議,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訴訟離婚,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根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決是否准予離婚。
一方患有抑鬱症不是判決准予離婚的法定條件,因患有抑鬱症而起訴離婚的,一般不準離婚。 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屬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二、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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