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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給銀行後買賣協議

房屋抵押給銀行後買賣協議

房屋抵押給銀行後買賣協議
房屋抵押給銀行後買賣協議
協議無效,對方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退還定金,賠償損失。
《民法典》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民法典》規定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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