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是在派出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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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是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為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對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如果被派出所行政拘留案底嗎
行政拘留是我們國家比較常見的一種懲罰方式,主要形式是限制行為人的人身自由,大多數都是短期,並且行政拘留並不是犯罪行為的懲罰方式,也就是説行為人的行為是違法行為,算不上是犯罪行為。因為犯罪行為是會留案底的,所以,派出所行政拘留案底嗎?
一、如果被派出所行政拘留會留案底嗎?
有。行政拘留公安機關會依據規定,將處罰檔案長期保存,因此,行政拘留會留下違法案底。不可以被消掉,是留在檔案記錄裏的,除非由於數據不同步,户籍地公安機關未得知,但是處理地公安機關肯定是有記錄的,而且政審不可能通過。
二、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據有什麼?
中國原《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就規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詳細的規定。政拘留隨着《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被《治安管理處罰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發生了一些變化。根據現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該法第二章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治安管理處罰種類,該項對行政拘留的性質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處罰的一種。該法第十六條規定:“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
2、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週歲以上的;
4、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週歲嬰兒的。”
該條對於適用對象作了消極性的排除規定,即對於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員,行政拘留對其不適用,以體現人文關懷。[2]
《治安管理處罰法》直接關於行政拘留制度的規定就是上述幾個條文,其他都是針對某種具體的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能否適用行政拘留的規定。
三、行政拘留怎麼執行?
(一)對被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送達拘留所執行。
(二)受到罰款處罰的人應當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交納罰款。
(三)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並提出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處罰暫緩執行。
(四)擔保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與本案無牽連;
2、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當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依據;
4、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關於派出所行政拘留案底嗎的問題,在上文中已經有答案了,那就是會有案底,長期存放在公安機關的檔案室裏,但不會像犯罪行為那麼嚴重。犯罪行為的案底又被稱為前科,會影響到犯罪人的很多方面。行政拘留的案底只是一個記錄,不會有什麼太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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