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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屋主籤合同

冒充屋主籤合同

冒充屋主籤合同
冒充他人籤合同怎麼辦

(一)冒充他人籤合同的行為應該分兩種情形來處理


1、冒用他人的名字籤合同的,如果該第三人事前對行為人有授權或事後追認這份合同,合同有效。第三人對此毫不知情或者拒絕追認,由冒用人自行承擔責任。


2、冒充他人籤合同,如果情節嚴重涉及刑法的,構成合同詐騙罪追究冒用人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人冒充他人籤合同騙取了數額較大的財物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能涉嫌構成合同詐騙罪,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


(二)冒充他人籤合同應負的民事責任


冒用他人的名字籤合同,第三人事前對行為人有授權或事後追認這份合同,則合同有效;如果該第三人對此毫不知情或者拒絕追認,則行為人屬於冒用他人名字,則該合同對被冒用人不發生合同效力,由冒用人自行承擔責任。如果因此造成了損失,可以要求冒用人賠償。


我國合同法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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