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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指定監護人需要開庭嗎

法院指定監護人需要開庭嗎

法院指定監護人需要開庭嗎
法院指定監護人需要開庭嗎
我國法院,指定監護人程序無需開庭。
事先沒有確定監護人的,可以由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協商確定。有監護資格的人對監護人確定一事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法院指定監護人,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在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指定監護人。
法律上,監護人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法定監護人,一種是指定監護人。指定監護人是在法定監護人之中指定一個,由人民法院來指定,被指定的人就需要承擔相應的監護權職責。
監護人的指定都是以被監護人為中心,因此有關組織為沒有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其近親屬中指定監護人雖然不受順序的限制,但都需要對被監護人有利,也就是要考慮將被指定的監護人的監護能力。這也是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指定監護人時也同樣必須遵循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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