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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免除可不可以以撤銷

債務免除可不可以以撤銷

債務免除可不可以以撤銷
債務免除可不可以以撤銷
1、債權人作出債務免除後,是不能撤銷的。債權人作出免除債務的行為,就立即生效。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免除,指債權人拋棄債權,從而消滅合同關係及其他債的關係。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條 部分連帶債務人履行、抵銷債務或者提存標的物的,其他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務在相應範圍內消滅;該債務人可以依據前條規定向其他債務人追償。部分連帶債務人的債務被債權人免除的,在該連帶債務人應當承擔的份額範圍內,其他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務消滅。部分連帶債務人的債務與債權人的債權同歸於一人的,在扣除該債務人應當承擔的份額後,債權人對其他債務人的債權繼續存在。債權人對部分連帶債務人的給付受領遲延的,對其他連帶債務人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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