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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管制的對象都有什麼呢

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管制的對象都有什麼呢

管制的對象都有什麼呢,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管制的對象都有什麼呢,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管制的對象為罪行性質輕、危害小;人身危險性較小的犯罪份子。我國法律中可以適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這些犯罪的共同特點是罪行性質不十分嚴重,社會危害性較小。因為管制並不剝奪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其適用於人身危險性較小的犯罪份子。
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數罪併罰時,可以延長到3年。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如果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2日。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十八條,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處管制,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對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違反第二款規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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