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3個月 法律 關注:5.37K次 非法拘禁罪判3-6個月是怎樣的 《立案標準》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利用職權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續時間超過二十四小時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並實施捆綁、毆打、侮辱等行為的; 4、非法拘禁,致人傷殘、死亡、精神失常的; 標籤: 非法拘禁 刑事辯護 刑事犯罪辯護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l1o6e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