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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損害賠償通過反訴提出

離婚損害賠償通過反訴提出

離婚損害賠償通過反訴提出
離婚損害賠償該如何提出

關於離婚賠償程序,新《婚姻法》無明文規定。所以離婚賠償程序既適用於行政登記離婚程序,也適用於訴訟離婚程序。因為,基於婚姻法的私法性質,在夫妻雙方同意行政離婚的情形下,如果雙方就離婚損害賠償問題已達成協議,法律應尊重當事人的意願,不必進行干預;如果雙方就離婚損害賠償問題不能達成協議,則可以通過訴訟離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1、符合《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於該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於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中,一審時被告未基於《婚姻法》第46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

離婚損害賠償責任是侵權責任的一種,因此,它也有四個構成要件,只要滿足這些要件,就可以要求婚姻的對方給予賠償,但是,在實踐中,這些要件的舉證一般比較困難。所以,當您準備要求對方給予離婚損害賠償時,不妨先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在律師的指導下進行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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