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價風險保證金 法律 關注:2.83W次 上班時交了5000風險保證金 辭職了 保證金全部退你好,《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因此,單位收取你保證金的行為是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應當要求退還。 標籤: 合同事務 低價 風險 合同訂立 保證金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jr60j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