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户口遷移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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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將户口由河北省滄州市遷往天津市投靠丈夫户口遷移手續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户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 2.辦理遷入手續。 《户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户主持遷移證件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3.不同省區對户口遷移手續問題還作出了更加具體的規定,如果不明白如何辦理户口遷移手續,亦可到當地的公安户口登記機關進行諮詢。-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grk3l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