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管理人的權利義務
- 法律
- 關注:1.99W次
公司簽訂仲裁協議後,進入破產程序,仲裁機構裁決由破產管理人承擔合同中約定的責任是否以管理人未簽訂過仲裁協議為由撤銷該裁決?
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沒有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gr5j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