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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保全交多少數額

離婚財產保全交多少數額

離婚財產保全交多少數額
離婚財產保全交多少數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當然,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亦有技巧。為防止對方在獲知起訴後轉移財產,最好能在起訴前申請法院財產保全,最遲在立案的同時作出保全申請。對於財產保全,法院一會要求提出相應價值的財產擔保。而且,提供擔保的財產,不能是夫妻共同財產。比如,在結婚後購買的在一方名下的房產,就不能做為擔保的財產。為此,在一些擔保行業比較發達的城市,法院亦會准許擔保公司提供擔保。當然,委託擔保公司提供擔保亦是要收費的,收費標準一般在擔保金額的1%左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第一款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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