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應當組織行政聽證 法律 關注:1.37W次 哪些情形應當組織行政聽證根據《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行政部門在作出下列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⒈責令停產停業;⒉吊銷許可證,如撤銷信封生產監製證書,吊銷集郵業務經營許可證;⒊較大數額的罰款。 標籤: 行政類 行政訴訟 行政 聽證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g7owv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