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涉外離婚官司律師 法律 關注:2.31W次 上海涉外離婚官司律師上海律師涉外離婚説明: 我國一般原則。有關涉外離婚案件應該以原告就被告作為地域管轄的一般原則: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標籤: 上海 涉外 官司 涉外婚姻 涉外專長 離婚 律師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ee30e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