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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第二次起訴時間

離婚第二次起訴時間

離婚第二次起訴時間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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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訴離婚時間怎麼算

第二次起訴離婚時間在上一次的判決書下達之日起開始計算六個月,判決書生效日期是案件中最後一方當事人收到判決書之後上訴期滿之日。起訴離婚的時間計算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即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這種情況下,並非是指法院作出判決的當日,而應該是法院作出不準離婚判決並且判決開始生效之日起計算;第二種即調解和好的情況。需要注意:很多離婚案件在訴訟過程中都會出現撤訴,卻並非都是調解和好的撤訴。即便如此,無論哪種撤訴,都要從撤訴第二天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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