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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合夥第三十條

個人合夥第三十條

個人合夥第三十條
婚姻法第三十條的內容是什麼


    第三十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釋義】 本條是關於保障老年人婚姻權利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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