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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抬癱瘓妻子到婚姻登記所辦離婚手續

丈夫抬癱瘓妻子到婚姻登記所辦離婚手續

丈夫抬癱瘓妻子到婚姻登記所辦離婚手續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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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看守所妻子起訴離婚怎麼辦理離婚手續


丈夫在看守所服刑時妻子起訴離婚的,丈夫不同意的話可以與妻子協商,協商一致的法院就會判決離婚。協商不一致的,法院一般會調解,但是調解不成法院也會判決離婚。

服刑人員辦理離婚手續,需要當事人先向服刑監獄提出申請,取得監獄管理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然後夫妻倆一起到服刑一方所在地區民政部門申請辦理離婚證。

《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

關於服刑人員的婚姻登記問題

服刑人員申請辦理婚姻登記,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出具有效的身份證件;服刑人員無法出具身份證件的,可由監獄管理部門出具有關證明材料。

辦理服刑人員婚姻登記的機關可以是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監獄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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