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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事實婚姻是否可以繼承遺產

構成事實婚姻是否可以繼承遺產

構成事實婚姻是否可以繼承遺產
構成事實婚姻是否可以繼承遺產
構成事實婚姻是可以繼承遺產的。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死者遺產,如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的,可以以配偶身份按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辦理。也就是説,如果能構成事實婚姻,男女雙方間有繼承權,而且是作為對方配偶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事實婚姻的構成要件是:
(1)男女雙方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
(2)男女雙方應是公開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
(3)男女雙方應當具有終身共同生活的目的。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相關法律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相關法律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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