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對醫療併發症擔責嗎 法律 關注:4.27K次 醫院對醫療併發症擔責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的規定,患者在治療的過程中發生併發症,要看醫院在處理的過程中有沒有過錯,如果醫院在診療過程中沒有過錯,無需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有過錯,醫院承擔與其過錯相當的法律責任。 標籤: 併發症 醫療事故責任 醫療 醫院 醫療糾紛 擔責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9e53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