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分居離婚具體需要哪些證據

分居離婚具體需要哪些證據

分居離婚具體需要哪些證據
分居離婚具體需要哪些證據
1、分居離婚需要能證明雙方因感情不合沒有共同居住、生活的證據,例如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共同簽訂的分居協議、聊天記錄和知情人的證言等。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99y51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