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涉外合同簽署的成立有效條件有哪些

涉外合同簽署的成立有效條件有哪些

涉外合同簽署的成立有效條件有哪些
涉外合同簽署的成立有效條件有哪些
涉外合同簽署的成立有效條件如下:
1、合同的當事人有雙方及以上,且當事人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的當事人之間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
3、合同的內容不違法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4、合同必須經過成立和要約兩個階段;
5、合同訂立的形式和過程必須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8x5z9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