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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裝箱貨車超載怎麼處罰

集裝箱貨車超載怎麼處罰

集裝箱貨車超載怎麼處罰
集裝箱超載怎麼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四條 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並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

(二)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

(三)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0.2米。兩輪摩托車載物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三輪摩托車載物寬度不得超過車身。

載客汽車除車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內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載貨。載客汽車行李架載貨,從車頂起高度不得超過0.5米,從地面起高度不得超過4米。

那麼集裝箱超載怎麼處罰呢,按照相關規定,被罰款700元、記3分,扣留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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