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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產假158執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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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執行時間
法律只規定法院接受案件後必須遵循規定的審理期限,即簡易程序為三個月,普通程序六個月必須審結該級案件,但沒有明確規定立案至開庭的時間.因此,法院會依審理的期限內及早安排開庭時間,當然,法院還會依法給被告十五天的答辯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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