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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賣房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賣房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購買者選擇好自己要購買的房屋後,就要與開發商商討房屋價格的問題,商量好之外,開發商會要求購房者交納一定數額的訂金,以示購房者明確購買該房屋,那麼賣房訂金收條怎麼寫?下面由本站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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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您好,“定金”是指當事人約定由一方向對方給付的,作為債權擔保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它屬於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於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籤合同時,對定金必需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同時還應約定定金的數額和交付期限。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債務。債務人履行債務後,依照約定,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而“訂金”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它不具備定金所具有的擔保性質,可視為“預付款”,當合同不能履行時,除不可抗力外,應根據雙方當事人的過錯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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