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應當判多久 偷越國(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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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判多久啊?
對於偷越國(邊) 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應當判多久這個問題,解答如下: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是指負責辦理護照、簽證以及其他出入境證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明知是企圖偷越國(邊)境的人員,予以辦理出入境證件的行為。根據刑法第415條之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處罰事由犯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而情節嚴重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裏的情節嚴重,是指多次或給多人辦理出入境證件的,造成嚴重後果的等。以上是對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判多久啊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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