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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如何贈與

土地使用權如何贈與

土地使用權如何贈與
如何分割土地使用權
國有土地使用權一般不能單獨存在,往往與地上建築物相連。地上建築物(一般指房產),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合法取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本來應該有分割處理意見。如果當時未處處理,離婚後可以就此財產作為漏掉的未處理財產進行另案處得,至於比例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訴請人法院裁決。裁決後,可以一分為二變成兩個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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