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破產訴訟費需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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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破產訴訟費
您好,申請破產訴訟費應當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後七日內交清,如有困難,經申請,待人民法院批准後可以延期,或者減、免交納破產案件受理費。破產案件受理費依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的規定繳納,原則上按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比例繳納,其標準是:
一、 不滿一千元的,每件五十元;
二、 超過一千元至五萬元部分,按4%繳納;
三、 超過五萬元至十萬元部分,按3%繳納;
四、 超過十萬元至二十萬元部分,按2%繳納;
五、 超過二十萬元至五十萬元部分,按1.5%繳納;
六、 超過五十萬元至一百萬元部分,按1%繳納;
七、 一百萬元以上部分,按0.5%繳納。 申請人申請的數額與實際數額不相符的,按人民法院核定的實際爭議數額收取;其所需勘驗費、鑑定費、公告費、翻譯費按有關部門的收費標準另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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