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酒駕新條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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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對新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和消防條例的理解
進一步理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制; 進一步確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 進一步規範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 進一步明確安全距離控制和規劃管控要求。 進一步釐清港區內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職責。 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 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信用制度的功能。 進一步發揮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作用。 進一步規範安全生產中介機構的行為。-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3zjl8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