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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中直接寫所有財產給子女

遺囑中直接寫所有財產給子女

遺囑中直接寫所有財產給子女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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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中直接寫所有財產給子女是可以的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按你説的情況及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遺囑處分財產是遺囑人的權利,並不需要子女或者其它繼承人同意。
希望我關於遺囑中直接寫所有財產給子女是可以的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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