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結婚年齡降到1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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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結婚年齡降到18歲?
我國法定結婚年齡沒有降到18歲。我國法律規定,辦結婚證的結婚年齡是,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要結婚的男女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年齡,再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發放結婚證。依據法律規定: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因此,我國法定結婚年齡沒有降到18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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