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三百五十四條 法律 關注:7.15K次 刑法第六十四條 ? 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標籤: 刑法 刑事辯護 三百五十 刑法法規 四條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340el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