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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要到哪起訴離婚

家庭暴力要到哪起訴離婚

家庭暴力要到哪起訴離婚
家庭暴力要到哪起訴離婚
1、家庭暴力去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訴離婚。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當事人去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被告失蹤或者下落不明的,當事人可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訴,如果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要到原告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訴。
2、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三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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