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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表示要真實 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意思表示要真實 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意思表示要真實
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意思表示要真實
導讀:A公司為C公司的股東(均為有限責任公司),享有30% 的股權。B(自然人)與A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受讓A公司持有的C公司的30%股權,受讓價款為30萬。協議簽訂後,C公司進行了股權變更,B成為C公司股東。但B未交付股權轉讓
A公司為C公司的股東(均為有限責任公司),享有30% 的股權。B(自然人)與A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受讓A公司持有的C公司的30%股權,受讓價款為30萬。協議簽訂後,C公司進行了股權變更,B成為C公司股東。但B未交付股權轉讓款。A公司起訴。訴訟中,B稱其受讓股權的目的,是為了取得C公司100%的股權,在與A公司簽訂協議時,其法定代表人向其承諾會協助B受讓C公司的其他股權。因C公司的其他股東不同意向B轉讓股權,導致目的不能實現,因此反訴解除協議。
法院經審理認為,B所稱的由A公司法定代表人協助收購C公司全部股權的事實,沒有證據證明,從A公司與B所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來看,內容完整,雙方權利義務明確,在A公司已完成股權轉讓變更手續的情況下,B應當按約支付股權轉讓款,B抗辯稱目的不能實現的理由不能支持。法院支持了A公司的訴訟請求,駁回了B的反訴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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