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維保合同違約責任 法律 關注:1.66W次 合同違約責任連帶《民法通則》第35條第2款規定:“合夥人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夥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標籤: 合同 合同事務 電梯 違約責任 維保 合同違約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0e6gr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