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保證期限答辯狀 法律 關注:2.98W次 我想詢問一個關於保證合同答辯狀的問題,保證合同保證期間第三十二條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或者等於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標籤: 訴訟仲裁 司法文書 答辯狀 期限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03nog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