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公司經營 >資產拍賣 >

無形資產評估有哪些注意事項

無形資產評估有哪些注意事項

一、無形資產評估有哪些注意事項

無形資產評估有哪些注意事項

無形資產評估使用收益法時應當:

(一)在獲取的無形資產相關信息基礎上,根據被評估無形資產或者類似無形資產的歷史實施情況及未來應用前景,結合無形資產實施或者擬實施企業經營狀況,重點分析無形資產經濟收益的可預測性,恰當考慮收益法的適用性;

(二)合理估算無形資產帶來的預期收益,合理區分無形資產與其他資產所獲得收益,分析與之有關的預期變動、收益期限,與收益有關的成本費用、配套資產、現金流量、風險因素;

(三)保持預期收益口徑與折現率口徑一致;

(四)根據無形資產實施過程中的風險因素及貨幣時間價值等因素合理估算折現率,無形資產折現率應當區別於企業或者其他資產折現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關於技術入股形式有哪些?

按公司法的規定,技術要經過有資質的鑑定機構評估,才屬於合法有效的形式。但實際中,大量是沒有經過這個程序的,一般的作法是乾股、成為隱名股東或由其他股東代持,另一種作法是由大股東出資、代在工商中登記你為股東,或者由大股東將股權轉讓給你、並作工商登記。具體有兩種形式:

1、賣方以其智力和研究、開發項目作為股份向企業進行技術投資,聯合研製、開發新產品,共同承擔風險,分享效益,這種技術入股叫作研究開發中的技術入股;

2、賣方自己掌握的現成的技術成果摺合成股份,向企業進行技術投資,然後分享效益,這種形式叫作技術轉讓中的技術入股。

無形資產出資進行市價評估這肯定是必不可少的,而且這裏所謂的無形資產是有條件限制的,如果股東的無形出資方式是土地使用權或者相關的專利權的話,那麼也要對這些專屬權進行確權,萬一以後因為出資以後又引發了侵權糾紛的話就很麻煩了。

標籤: 評估 無形資產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ongsi/zichanpaimai/zpej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