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糾紛是專屬管轄嗎
- 公司經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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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糾紛不是專屬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該條規定屬於特殊地域管轄,而不是專屬管轄,當事人可以協議約定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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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糾紛不是專屬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該條規定屬於特殊地域管轄,而不是專屬管轄,當事人可以協議約定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