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知情權的範圍及其行使流程是什麼
- 公司經營糾紛
- 關注:1.53W次
一、股東知情權的範圍及其行使流程是什麼?
1、知情權的範圍
《公司法》第33條規定股東可以查閲和複製下列文件下列5種文件分別是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以及財務會計報告。
2、知情權的行使
股東行使知情權的應當先向公司提出申請,明確查詢的範圍和內容,同時要説明查詢目的,如果公司拒絕股東的查詢申請的,股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公司可以拒絕股東行使知情權的情形有哪些?
(1)股東自營或者為他人合營與公司主營業務有實質性競爭關係業務的,即股東的業務和公司的業務屬於同業競爭的。
(2)股東可能向他人通報有關公司會計賬簿的信息,例如股東的近親屬從事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業務,股東可能會將從公司查詢到的信息告知他人,損害公司利益。
(3)股東在向公司提出查閲請求之日前的三年內,曾經有過將從公司查詢到的會計賬簿信息通告他人,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4)股東有不正當目的的其他情形。
三、股東知情權受到侵犯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四、股東知情權糾紛的起訴條件是什麼?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簡單來講,基本上對公司的重大事項股東都是有知情權的,當然股東在行使知情權的時候也要遵照公司章程,在特定情況下公司是可以拒絕股東行使知情權的,比如股東有不正當的目的,或者股東有可能向其他人通報公司的財務信息等。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ongsi/jingyingjiufen/np4ny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