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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議紀要需要簽字嗎

股東會議紀要需要簽字嗎

股東會議紀要需要簽字嗎

股東會議紀要需要簽字嗎

公司法》第一百零七條 股東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主持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應當與出席股東的簽名冊及代理出席的委託書一併保存。

股東會決議是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依職權對所議事項作出的決議。

自然人股東可簽字或蓋私印(私印應該合法證明。)

法人股東可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並簽字或蓋法定代表人私印,也可由法人股東授權的其他人出席並簽署決議。

也就是説,股東會決議並不是需要公章才可以有效,全體股東簽字就表明產生效力,如果要蓋章也沒有問題。

根據《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有關規定,股東會的決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情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會議決議情況:

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佔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情況。

5、簽署: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綜上所述,股東會議紀要如果包括了會議決議,那麼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紀要上簽名,同時對於股東會決議並不是只有公章才有效,只要全體股東簽字的情況都是產生效力的,那麼對於需要蓋章也不成問題。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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