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死亡家人不繼承怎麼辦
- 經營管理
- 關注:1.76W次
無論法定繼承人是否具備正式股東身份,單方面放棄或出具《股份自願無償放棄聲明》無效,必須由公司股東會商議決定。即便經過公司股東會商議,認定法定繼承人的棄權行為,該部分股份依然需要進行認購和轉讓。
《公司法》第七十六條規定:“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請注意公司章程是否有其他規定,如果公司章程有其他規定,則可以按公司章程辦理。”
繼承人因放棄繼承權,致其不能履行法定義務的,放棄繼承權的行為無效。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ongsi/jingyingguanli/g9nwn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