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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申請破產申請書都包括哪些內容?

股東申請破產申請書都包括哪些內容?

一、股東申請破產申請書都包括哪些內容?

股東申請破產申請書都包括哪些內容?

1、股東申請破產申請書都包括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2)申請目的;

(3)申請的事實和理由;

(4)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載明的其他事項。

2、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應當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

3、債務人提出申請的,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説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預案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依照有關企業破產的法律實施破產清算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二、申請破產的流程是怎樣的?

1、申請破產的程序是:

(1)由債務人或債權人向法院提出申請;

(2)由法院決定是否受理;

(3)法院決定受理的,及時通知已知債權人;

(4)制定和執行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

(5)破產程序終結,申請註銷登記。

2、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户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公司若是出現了資不抵債等的情形,股東、債權人等為了減少自己可能受到的損失,可以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的請求。根據規定,提出此請求的時候,需要提交破產申請書、法院需要的相關證據。法院決定受理破產請求的,應及時通知已知債權人

標籤: 股東 破產 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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