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公司經營 >兼併收購 >

公司合併後的債權債務處理是怎樣的

公司合併後的債權債務處理是怎樣的

公司合併後的債權債務處理是怎樣的
律師解析:公司合併,應當由合併各方簽訂合併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給出合併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或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
公司合併,應當由合併各方簽訂合併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ongsi/jianbingshougou/rgoz7y.html